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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绿立委解读 国务机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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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十四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黄伟哲今天表示,总统府的国务机要费演变过程,本来就具有特别费性质,若审计部觉得要变更这笔预算的认列方式,每一项支出都要有单据,应提出证据。

黄伟哲(台南县)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一九六三年前,总统府有机密费与特别费,当时有专人处理机密费,收支明细不在报表列示,特别费则由会计单位管理。一九六三年后,两者合并,会计科目为国务机要费。

他表示,“国务机要费”半数属机密,领据结报由专人处理,半数检附原始凭证,由会计单位核支列帐。以一九六二年为例,总统府机密费新台币八百四十万元,特别费六百八十万元,两者合并后,隔年的国务机要费就是一千五百二十万元。

黄伟哲说,国务机要费具特别费性质,不是于法无据,更不是无例可循,若审计部硬要说国务机要费没有特别费性质,应提出证据。

至于外界质疑总统府提出的单据有争议,他指出,国务机要费须拿单据核销的部分,总统府提出的单据当然可受公评。

蓝营讥绿委:不如比照袁世凯时代处理国务费

(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十四日电)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今天批评,民主进步党籍立委拿着民国五十一年度的资料,佐证总统府国务机要费有一半不需单据即可核销,“干脆拿民国初年袁世凯的办法比照算了”。检调单位应认清现在是民国几年,并彻查二零零三年至今每一笔国务机要费账目。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十四日表示,台湾红负责人李慧芬返国接受侦讯,厘清国务机要费,强烈要求检调单位全力保护李慧芬安全与携带回国的文件。//中央社

黄伟哲(台南县)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一九六三年前,总统府有机密费与特别费,当时有专人处理机密费,收支明细不在报表列示,特别费由会计单位管理。一九六三年后,两者合并,会计科目为国务机要费。

国民党团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蔡锦隆指出,二零零三年已经有“总统府国务机要费支用程序作业规定”,至少二零零三年之后府方就须依法核销;“民进党现在还拿民国五十一年度的资料出来佐证,干脆拿袁世凯的办法比照算了。

蔡锦隆说,党团强烈要求检调单位彻查二零零三年后每一张国务机要费核销单据,不能只查一半属于业务范围的单据,而不查另一半被列为“机密”的部分,毕竟国务机要费不是特别费,也绝非机密费,检调绝对不能吃案。府方也应依法行事,不能再拿过去两蒋及李登辉时代来混水摸鱼。

另外,关于外传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欲切割与前主席李登辉间党产问题。蔡锦隆表示,二十三日是马英九任主席满一年,届时将会提出党产处理报告,请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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