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阎小同律师事务所专栏

移民局加急审理范围扩大

张雪梅律师

【大纪元8月26日讯】移民局最近公布了一份新闻发布,宣布移民局将扩大加急审理案件的范围。根据这项新闻发布,移民局很快将再允许加急审理的案件里再加入两个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的类别,包括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专业人员(EB-3 Professionals)和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技术工人(EB-3 Skilled Worker)。这样雇主就可以通过向移民局缴纳1,000美元来换取移民局在15天内完成案件审理的承诺。
  
在移民局扩大加急审理案件范围的新闻发布前移民局从2001年起已经对很多I-129表非移民签证案件的申请允许加急审理,其中较为常见的类别包括E-1 协约国贸易商和E-2协约国投资者签证的申请,H-1B专业人员工作签证(包括学士和学士以上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员)的申请,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L- 1A)和跨国公司特殊技能人员(L-1B)及杰出人才(O-1)等签证的申请。

从今年8月28日起,移民局将开始接受职业移民(I-140)第三类优先中的两类工作移民签证的加急审理: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专业人员(即劳工纸要求大学学士学位)和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技术工人(即具有至少两年教育、培训或工作经验的从事技术工作的外国工作人员)。雇主在为上述两类人员进行移民签证(I-140)的申请时可以向移民局交纳1,000美元要求移民局加急审理,如果移民局未能在15天内完成案件的审理,移民局将退还1,000美元的加急费。然而,此次加急审理范围的扩大只包括上述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中的两类人员,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中的其他人员和职业移民第一、二类优先人员均不包括在内。
  
移民局还修改了新的加急审理申请表(I-907)以便包括上述两类移民申请。任何今年8月28日前移民局收到的加急审理申请都必须使用更新日期为2006年4月1日的目前正在使用的I-907表格,新的I-140加急审理的申请只有在今年8月28日才开始受理。
  
虽然新的I-907表没有增加要求新的信息,新表格的说明却有所增加,包含了新的加急审理类别。虽然移民局从今年8月21日起就将新表格放入移民局的网站供大家评论,雇主必须等到今年8月28日才能开始使用新表格。新表格的修改日期为2006年8月28日并在此日期后印有“N”字母,表示老的表格将不再被接受。从2006年8月28日起,所有加急审理的申请都必须使用新的表格。
  
除了审理速度之外,加急审理的申请人还享有专用电话和电子邮件来查询案情进度及其他有关案情审理的问题。除了新增加的加急审理类别外,上述提到的各类I-129表非移民申请的加急审理仍然继续有效,除非某一申请类别的名额已用尽(如H-1B)。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信息介绍,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电话:(770)457-5888,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oa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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