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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要监理权 公路总局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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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洪瑞琴、袁世忠/综合报导〕全台交通局长论坛昨日通过决议,建请中央将监理权限下放,汽机车税费、规费也全部回归地方,既方便管理,又能改善县市政府财源。公路总局局长陈晋源则回应,现有的运作方式很好,没有改变的必要。

目前全台监理权不统一,北、高直辖市各有监理处,业务自管,其他县市分属公路总局台北、新竹、台中、嘉义、金门及高雄监理所,下设监理站;监理业务则涵盖驾驶人、车辆的管理,运输业管理,税规费征收,以及违规车辆裁罚。

中华民国运输学会理事长陈武正昨日在台南市全国交通局长论坛建议,监理所人力与资源回归地方,由中央订法、地方分层负责执行,各乡镇普设监理点,方便民众申办业务。

与会者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只管得到市区公车,对于公路客运、游览车、计程车、小客(货 )车租赁业、货运业、砂石车等全无主管权限,造成的交通问题却需县市政府改善,常常感到力不从心。

此外,与会局长多认为,燃料税、牌照税虽是地方税,但须先上缴,违规裁罚也只有七成五归举发地,如果能全部改由地方征收,有助交通措施改善。

与会人士指出,监理单位不愿下放是“本位立场”,因人事铨叙问题,一旦归化地方,就不属中央层级单位,影响职等升迁,但人事问题可透过制度与程序作解套。

公路总局局长陈晋源表示,现阶段已将市区公车、计程车等管理回归地方,但公路客运等毕竟是跨县市营运,维持中央管理有其必要,放眼国际,监理业务也多是中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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