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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舰案 今三度开准备程序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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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美珠/竹市报导〕联电和舰背信疑案今日将三度召开准备程序庭,新竹地院表示,首要工作仍在请检、辩双方就证据清单上所罗列的证据之证据能力表示意见,如果顺利才会继续整理争点。而身为被告的联电名誉董事长曹兴诚、名誉副董事长宣明智、及联电百分之百转投资的宏诚创投总经理郑敦谦,都将准时到庭。

新竹地院发言人、也是本案合议庭审判长的赖淑敏指出,本案从今年4月份起,历经保全证据、准备程序,到今天将是第四次开庭,但因卷证庞杂,使得审判工作进展有限。

今天的首要工作,仍旧要请检方再提出条列更清楚、分明的证据清单,再请检、辩双方就清单上各证据的证据能力表示意见。

赖淑敏说,检方起诉时原始提出的证据清单共有七十二件,但因人证方面,检方有把不同人证混编于同号的状况,显得较为含糊不清,因此6月中召开准备庭时,就有请检方回去再做整理,预计明天一并提出,届时证据清单编码不无破百可能。

赖淑敏也表示,基本上,根据检方原起诉的证据清单,辩方大部分都不争执其证据能力,仅有少数几个部分,辩方或主张为传闻证据,或认为检方起诉的法条,并非原声请监听时所本,而质疑其监听译文的证据能力。

纷扰一年多 证据还搞不定

记者黄美珠/特稿

纷纷扰扰了年余,联电案进入院方审理,现仍在准备程序中。本案和其他一般的刑案一样,只要检方拿得出来的证据,就连被告当事人也无法狡赖这些证据的存在,但和其他刑案不同的,却在于本案涉及国家对高科技产业投资中国的政策与态度,所以如何解读这些证据让院方采信,就成为检、辩谁能胜出的关键。

历经了二次的准备程序,面对检方拿出的七十二项呈堂证供,联电辩护律师均表示承认绝大部分的“证据能力”,只对屈指可数的几项主张没有。

虽是如此,但检方并没有占到多大便宜,因为本案不像一般杀人、放火的刑案,只要检警拿得出涉案证据,被告被定罪之日就在不远。这种案子,公诉检察官甚至连实际论告都不必,只消莅庭表示“如起诉书所陈”即可。

但是在本案,检方认定所列出的证据清单内容,在在都是证明联电是基于投资目的,为了投资甚至移转专利技术、且分享客户等,已经严重危害联电公司及其股东权益。

但受国家政策暧昧不明影响,却让辩方有空间指称,这些证据充其量不过是联电未雨绸缪,为了未来因应政府政策解严后,进军中国布局所需事前掌握的商情而已,谈投资太沉重。

检方前二次开准备程序庭都大阵仗派人莅庭论告,第二次甚至连检察长洪威华也到场在台下督军,检方的重视不言可喻,但可惜的是,负责主要论告的检察官临场表现却始终未如预期,外界一直无法清楚了解,检方对相关证据有何证据能力的意见,相对于辩方律师沉稳的态度,和曹兴诚咄咄逼人的强势作风,不免给预设立场者一种检方理不直、气难壮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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