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冤民抗争司法腐败8年 读九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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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采访报导)九年前被撞成高位截瘫的江苏常州市民张建平,在事实清楚、实际责任人有能力赔偿的前题下,始终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历经了八年凝聚着血泪的殊死抗争,终于在读过《九评共产党》后醒悟:“邪恶、腐败的中共一党专制只能给中国人民带来灾难;并声明与共产党彻底划清界线,还自己的清白。”

飞来横祸 从此成残疾人

张曾承包当地一家小型化工厂。97年7月6日在送货途中,遭浙江的大卡车(浙E-03006)追尾,酿成事故。张从此变成了一级(法医鉴定)残疾人。交警最终认定肇事司机沈春轩应负全责。但关于赔偿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98年张只能将对方告上法院。

宜兴人民法院主审该案的法官,曾通过张的代理人向张索要2,000元现金;张当时的经济非常困难,未能满足其要求。98年12月,宜兴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沈建中应赔偿张36万余元;肇事车辆法定车主是浙江湖州市妙西纺织厂,其开办单位妙西乡人民政府需承担垫付责任。然而判决生效后法院并未执行。

99年5月张拖着病体到宜兴法院申请执行。同年12月,张到妙西乡政府见到副乡长项群英,此人表示:这个判决不公正,我们现在就可先行垫付给你,可是法院判定沈建中赔偿,那我们就无法向真正的责任人,也是有钱人沈建芳、沈春轩、闵丽泉等追偿,同时乡政府因招待宜兴法院法官吃喝已花了1万多元。

直到2001年12月,张等到的是法院一纸“中止执行的裁定书”,理由是“被执行人沈建中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张建平向记者表示:“我是家里的独子,上有年近80岁的父母,下有年幼的女儿,伤残后离不开妻子的陪护;且化工厂倒闭了,除家父的退休金外,无其他生活来源。法院不负责任的裁定,把刚看到一线希望的全家人推向了灾难的深渊。”

车祸前的张建平与妻子女儿。(张建平提供)

张在正义人士的帮助下,找到了足够且关键的证据,证明宜兴法院办案法官枉法判案。证据显示:肇事车辆实际承包人是沈建芳、沈春轩、闵丽泉等人;所有人和管理人是妙西乡政府。

张的代理律师认为:本案的案由是人身损害赔偿,在判决中依据的是《民法通则》119条和《道交法》31条,那么应是妙西乡政府承担垫付责任而不应是清理清偿责任,因为清理清偿的案由是经营中产生债权债务纠纷,依据的是《公司法》和《破产法》。也即原审判决认定事实、认定法律关系和适用法律都是错误的。

拿到足以推翻原审判决的证据后,张先后向宜兴法院、无锡中院申请再审。而两级法院都不理会张提供的证据,就驳回再审请求。张不得不到市政府、人大、法院、检察院、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等地上访、申诉;在妻子和轮椅的陪伴下,病残的身影辗转于宜昌、湖州、无锡、南京、北京。在北京期间只能住在租给上访人的仓库,也就是上访村里。

2001年江苏省高院对张的申诉再审立案后,并未进入审判监督程式,02年11 月仅以一纸通知书,宣布驳回再审请求。03年5月央视二台报导了张的遭遇,促使省高院重新立案,但至今无任何有效法律文书显示该案进入审判监督程式。

记者先后多次致电妙西乡政府,对方听到询问张建平案即挂断;再致电宜兴法院院长裴全华。记者问:“张建平案证据显示肇事车承包人是沈建芳等人,法院因何判定沈建中赔偿?”裴答道:“你懂不懂法律?你是张建平什么人? 你到法院来说,”就挂断。记者分别致电宜兴检察院、无锡中院、无锡检察院、江苏省高院,电话接通后或被直接挂断,或无人接听。

认清中共本质 抛弃幻想

多年的维权奔走呼号,张家已债台高筑,一贫如洗;因多次上访,张曾被公安人员威胁、恐吓、监控。由于张多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张的母亲和岳母曾代替儿子进京上访申冤,遭当地公安殴打、非法拘禁和虐待。

八年来,张的家人承受着相当大的精神和经济上双重压力,05年7、8月,张的双亲先后忧愤辞世。张建平感到家破人亡、生不如死,向政府书面申请困难补助。

12月底由省高院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就张的案子协调会商,达成一致:由宜兴市政府协调有关方面给予张一次性补助26万元,条件是张必须承诺“停访息诉”;法院官员则口头警告张建平:若不服再上访,按劳教处理。沉冤八载,所有能走的法律途径都走到了头,事已至此,张建平不知道还能有所选择吗?

对本案的两点质疑──也是关键因素:
1. 为什么宜兴法院判定沈建中为赔偿人,却无任何证据支持?
2. 为何证据支持的涉案赔偿人最终分文不赔,而由本应居中裁决的法院代替其与原告私了?

张建平表示,判决中错误认定他全家人为农村户口,导致赔偿计算严重不足;其次,他当时委托代理人是宜兴法院的退休法官,后来才得知这位法官在职时与院领导有矛盾。

“97年7月出事后,宜兴法院法官吴顺山和徐傲齐到保险公司执行车辆第三责任险,与保险公司、湖州市成郊法院串通出具拒赔通知书和支援拒赔判决书,目的是欺诈我,恶意侵占本属于我受害第三人的10万元保险赔偿金!虽然我有相关证据,但法院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次次把我全家推向绝境。”

张建平先后请了六位代理律师,开始接案子时,他们都认为肯定能赢。当发现法院在审理中将承包、雇佣、抵债、清算等四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纠缠起来,一并审理,造成该案事实混淆、黑白颠倒,都质疑:“难道江苏省三级法院和两级检察院的法官和领导不懂起码的法律常识,还是另有隐情。”

律师们无奈下都放弃为张建平提供代理服务,他只有走上访之路。前几年每年的“两会”时,妻子都推着他到天安门广场喊冤。有一次,广场的武警卡住他的脖子,他的妻子的胳膊被拧的两个多月后才好。法院方面认为上访使他们丢脸,曾恐吓道:“再上访就整死你。”

张建平认为,自己是整个司法系统腐败和内部互相倾压、排挤的牺牲品。但在读了《九评共产党》之后,清醒了要从此做个明明白白的中国人。

记者:“读过《九评》最深刻的感受是什么?”张:“《九评》是一本好书,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就证明《九评》说的都是事实。”

记者:“下一步如何打算?”张:“要讨回自己的公道有两种可能:一是法院内部官员相互争斗、排斥异己,可能会重新审理本案,推翻原判,但这可能极其渺茫。另一种就是共产党一党专制灭亡了,这是真正的希望;要彻底结束灾难,就得有人付出,像高智晟律师那样。”(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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