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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谈判破局成违法经营 消基会要告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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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二十九日电)高速公路电子收费上路以来状况连连,最新情形是交通部高工局与远通电收针对委办服务费谈判破局,决定走向诉讼。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副董事长程仁宏表示,远通电收已经不能营运,其他未装机的用路人平白塞车,交通部与高工局为了贯彻政策一错再错,消基会拟于近日内按铃申告。

电子收费自2月10日匆促上路以来状况连连,民怨四起,问题一箩筐,一开始车机价格过高、以机绑卡、以机绑电池、以机绑装机等五花大绑等种种蓄意举措,其中暗藏业者的无限商机,却完全忽视消费者及用路人的权利与便利。

程仁宏指出,目前高速公路 ETC用户只有 22万人,占国道使用量的17%,高速公路全线2个专用ETC专用道成了特权车道,其他83%的车辆活该塞车,非常不公平、不合理。

更让用路人无所适从的是,8月15日高公局收到最高行政法院判决书,认定远通电收丧失ETC最优申请人资格,远通电收不能营运,否则违法,结果高公局想援用公路法规定,委托远通电收营运。

结果 9月 27日时交通部与远通电收针对 ETC 委办服务费争议更谈判破局,决定走向诉讼。而行政院对消费者仅表示不用担心,ETC照常营运。

程仁宏认为,交通部、高工局不能一错再错,消费者的权益不能一拖再拖,对于已申办和未申办电子收费的用路人都不公平,既然法院已经判决远通电收不能营运,为何还要援用公路法委托远通电收,至今一个多月下来,等于是违法营运,而且用路人违反电子收费的规定而收到罚单时,到底该缴不缴呢?显然交通部和高工局渎职,因此消基会将于近日内赴地检署按铃申告。

程仁宏呼吁,交通部及高工局,应立即中止ETC违法营运的行为,并且马上将路权还给用路人,对于已装机的22万用路人,远通电收应全额退费。

消基会副秘书长游开雄表示,高工局为了贯彻行政院指示用路人可继续“路照用,表照铫”的政策,而继续由远通电收继续协助营运,但问题是,政策执行必需在合法与合理的情形下执行,总不能无理放任下去,否则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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