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立院朝野共识 七月前省府委员改无给职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十六日电)立法院今天朝野协商“地方制度法第九条及第八十八条条文修正草案”,初步达成省政府主席改由其他特任人员(如行政院政务委员)兼任,其余八位省府委员改为无给职,预计一年可节省公帑至少新台币一千三百多万元。

修正条文最迟必须在七月前生效施行。因应省政府组织精简,且立法院在九十五年度就决议删除省府委员会委员人事预算,民进党籍立法委员林岱桦(高雄县)因此提案修正地方制度法相关条文,亲民党籍立委张显耀(高雄市)下午召开协商,朝野达成修正共识,但仍待各党鞭签字确认。

现行条文规定,省府委员会置委员九人,主席由委员互推产生,综理省政业务;得置副主席一人,职务比照简任十四职等;其余委员职务比照简任十三职等。省主席每月月俸加公费约新台币十九万元,副主席月俸加专业加给、主管加给约十六万元;其余委员月俸加专业加给、主管加给约十一万六千元。单单是台湾省政府部分,每年就可节省公帑一千三百多万元。

朝野今天协商达成共识,省府主席改由其他特任人员兼任,其余委员改无给职,法令施行日期授权行政院以行政命令订之,最迟不得超过今年七月一日。

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通过施行后,不只台湾省政府适用,福建省政府委员会除三位兼任委员外,主席与其他五名委员也一体适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