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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钦:开发金大股东以持股达15%为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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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四日电)开发金控股东会前四个月期限越来越近,财政部长何志钦今天说,他没有跟任何辜家的人见过面;开发金释股原则仍以民股大股东持股达15%为主,公司治理为辅。至于民股若无大股东出现,财政部将力保公股董事长等现有水准。

开发金最晚需在今年六月底进行股东会与董监事改选,也就是说,公股要求开发金需在股东会前四个月有持股达15%的民股大股东出现,否则不退出的期限,已越来越逼近。

媒体询问,由开发金总经理辜仲莹领导的团队是否能符合财政部公股释股原则规定的条件,成为入主开发金的民股大股东?何志钦今天在新春记者会上表示,目前辜家没有任何人跟他接触过。

但何志钦接受记者询问时也表示,公股对于开发金释股原则,以持股15%为最主要条件,若大股东有公司治理的瑕疵、缺失,将作为参考。而且,股东适格性由金管会认定,财政部尊重金管会的裁定。

他说,如果民股大股东条件没有如预期中那么好,公股可以放缓退出的速度,因拥有一定持股比率,还是可以扮演好监督的角色。

反过来说,如果没有持股达15%的大股东,何志钦指出,公股会积极争取经营权,并做包含征求委托书或加码等必要准备。

媒体追问,届时将在董监事改选中争取多少席次?何志钦表示,原则上不能比现状差,董事长得是公股指派,席次因今年有增设独立董事的规定,比较没有办法掌握,但仍以力保目前水准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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