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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明年起须定时公布RBC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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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梁世煌/台北报导〕保险公司不公开RBC比率(即保险业资本适足率 )的做法在明年将有重大变革,金管会昨天宣布,为了促使业者强化资本结构,明年开始保险公司必须就其RBC比率分三级对外揭露,同时每半年就必须揭露一次;金管会副主委张秀莲表示,届时只要有业者的RBC比率在法定下限(200% )以下,将会遭到业务限制(如不准推出新保单 )等处分。

昨天金管会公布2007年度保险业资本适足率计算项目修正内容,除了未来因保险申诉案件所导致的作业风险也将纳入RBC比率的计算中外,最重要的新规定则是规范保险公司未来必须定时公布RBC比率的数字。

虽然根据保险法143条之4的规定,保险业的RBC比率最低不得低于200%,但考量到国内保险业RBC比率的计算复杂及经验资料不足,金管会目前并未要求业者公布RBC比率的相关数据,使得保险公司RBC比率的实际情况一直成为市场及投资人猜测及关注焦点。

不过,这种情况在明年将有所改变。根据金管会的规定,从明(2008 )年开始,业者就必须向主管机关以RBC比率200%以下、RBC比率200%至300%、RBC比率300%以上等三个比率等级方式揭露今(2007 )年的RBC比率。

而依照上市柜保险公司揭露年报的时间表来看,明年4月份外界应该就可以看到各保险公司RBC比率的相关数据,除了年度资料外,金管会还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在每年6月底向其申报RBC比率,也就是说,未来保险公司必须每半年就公布一次RBC比率。

尽管此次只是要求保险公司公布RBC比率等级,但金管会官员预估,对于原本RBC比率已经偏低的保险公司来说,未来透过增资强化资本结构的压力将因此大幅增加。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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