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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生三号喋血案 高院更二审主嫌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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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二十二日电)发生在2002年五月间的“福生三号”渔船海上喋血案,船长及轮机长自北韩走私毒品及枪支返台途中,被“黑吃黑”枪杀弃尸于海中。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近期宣判,除主谋杨国传仍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另同伙戴志明、李昱颖也因贩毒,分别被判死刑、无期徒刑。

高院近期判决指出,绰号“豆奶”的杨国传2002年三月中旬,得知绰号“林董”的林金兴打算自北韩走私枪毒入境台湾。因而邀戴志明加入运毒,安排船舶在台湾北部海域转运,私下密谋“黑吃黑”杀掉船员,放火烧船劫毒。

杨国传透过管道,雇请谢金郎、谢进聪驾驶“福生三号”渔船前往台湾北部海域接驳毒品。之后由杨国传将枪械交给戴志明,接驳两名中国杀手到棉花屿海域,登船杀害谢金郎两人后弃尸大海,全案因被害船员尸体被其他渔船捞起而曝光。

高院更二审以杨国传、戴志明连续贩卖、运输第一级毒品,判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李昱颖共同连续贩毒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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