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没查到私用翁岳生特别费案 不起诉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31日讯】翁:尊重检调 以平常心看待

〔自由时报记者林俊宏、项程镇、刘志原/台北报导〕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前司法院长翁岳生特别费案昨天侦结,检方认为,翁岳生在凭证核销部分,全都据实以报,且未以他人发票报账;领据核销部分,扣除私用款项后,支出均多于报领,加上无法查出款项有流向私人用途,因此做出不起诉处分。

翁岳生表示,他尊重检调人员的决定,自己平常心看待,他也相信办公室人员处理特别费,都是核实报销,没有不法。

整修私宅 检方认定并无不当

检方虽查出翁岳生动用特别费四万多元整修军功路私宅,但由于翁岳生没有搬进大安路院长官邸居住,且开销都花在庭园花木修剪、变压器及鱼池饲料等公共空间,加上随扈经常进出,考试院也认为没有疑义,检方认定并无不当。

承办检察官朱朝亮表示,翁岳生案书类早已送交检察总长陈聪明,但当时适逢民进党四大天王特别费案侦结,外界质疑声浪不断,因此,检察总长多次邀集特侦组检察官开会讨论,并形成特别费属于公款等共识,未来侦办中的两百一十三名次长级以上卸任或现任官员,只要查出有当事人透过他人搜集发票不实报账,或在领据部分的报领大于支出,都可能以贪污罪嫌起诉。

红白帖、捐赠 详记载附单据

最高检表示,翁岳生从民国八十八年2月到九十五年8月底止,拨入账户的特别费共一千两百六十一万余元,在原始凭证中,不论红白帖、赠礼或捐赠,均详细记载给付对象并附有单据,对象没有重复,至于其他提供单据的六十二家法学会、邮局、宗亲会或餐馆,调查后都证实是翁岳生使用在捐赠或因公招待。

每年领据金额 支出超过报领

朱朝亮表示,翁岳生特别费账户年度总支出,扣除私人用途款项后,经过逐年比对,确认每年领据部分的金额,支出都超过报领,因此推定特别费是公用支出,并无贪污不法。

此外,翁岳生在“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列报债券基金十五笔,其中十四笔账户与特别费无关,只有一笔申购一百五十万元的“宝来得利基金”是从提拨特别费的账户提款后申购,但翁岳生当年的年薪远超过一百五十万元,加上当年翁岳生的特别费因公使用后,并无余款购买这笔基金,因此,查无动用特别费购买基金的情形。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