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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管处:身障车位应优先保障自驾车身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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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舜薇台北二十二日电)台北市议员陈建铭今天召开记者会认为,北市士林区海光公园地下停车场有半数车位为购买身障月票的人士所租用,排挤到一般居民权利,质疑有心人滥用社福资源。不过,北市停车管理处表示,应把身障优先权保留给自行开车的身障者。

陈建铭指出,海光公园停车场九月卖出的停车月票共九十七张,当中的五十三张为身障月票,比例超过一半。他质疑,因购买身障月票不用排队,不必像一般车位在两天前登记、抽签,还享有五折优惠,致有人冒用身障人士证件购买月票。    

海光公园停车场所在的富光里里长许振通表示,设置公有停车场是为了改善旧社区的交通和救灾方便性,现在却变成身障停车场,政府应明订身障车位比例,否则不公平。  

富光里里民邱小姐说,社区附近只有这个停车场,为了买月票,前一天就得去排队,但身障优先的规定排挤了一般居民购买停车月票权利。她说,并非歧视身障者,只是希望相关单位能够改善情况。

台北市停车管理处科长刘建邦表示,身障者需要停车位的情形中,少数是身障人士自行开车,大部分是身障者的家属接送。他建议,应只将身障优先购买权保留给自行开车的身障者。

他说,目前实施的“身心障碍者停车优惠查核作业”规定,办理身障停车位采“识证合一”,必须备齐身心障碍手册和行驾照,但仍有若干漏洞,例如无法查证是否确实载送身障者、且身障者停车识别证上也没有车号,容易冒用。

台北市政府社会局身心障碍科科长彭梦娜表示,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公立停车场应保留百分之二的车位给身障者。社会局会再配合停管处研议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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