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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一阶段政院施作为/基层围县市 瓦解蓝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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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8日讯】多重行政手段运用 化解蓝营抗拒

〔自由时报记者苏永耀、彭显钧、陈建志/综合报导〕蓝营串联十八个执政县市抗拒一阶段领投票,中央方面除祭出法律手段外,也酝酿多重行政手段化解。据指出,包括敦促执行选务的地方基层与公教人员,遵守中央的命令,以“基层包围县市”,瓦解蓝营的抵制。

扁:地方须守法 遵守中选会决议

陈水扁总统昨天前往台中县龙井乡顺福宫上香时强调,既然中选会已通过一阶段领票,地方就必须守法,会继续和地方选务机关沟通,但中选会绝不是软脚虾,若不守法将会受到应有的处分,最后一定会落实一阶段投票;他并痛批国民党是担心党产遭追回,以及反对明年3月举办的入联公投,才会反对一阶段投票。

政院:圈领票之争 差在守不守法

行政院发言人谢志伟昨天也强调,一阶段与二阶段之争只是“守法及违法”的差别问题,中选会是选务的上级机关,不容地方选委会出现“一国两制”的情形,中央会加以贯彻,没有其他的讨论空间。

此外,对外界指中选会可以“撤销”地方选委会决议,谢志伟澄清,抵触中选会决议“自始无效”,无需撤销。

对蓝营执政县市串联,政院官员指出,除法律手段外,中央还有许多行政手段可以运用,要求地方配合整体的施政。官员乐观说,目前有若干蓝营县市出现松动的情况。

按照选务体制,除中选会及地方选委会外,各投开票所的选务工作,主要依赖基层的乡镇市长及公教人员等。官员分析表示,只要这些基层力量能遵守中央命令,蓝营的抗拒就无法落实,中央届时再一一化解。

在法律层面上,官员说,投开票所的动线处置,主要是各主任管理员及监察员。由于选罢法已规定这部分须具公教人员身份,因此,包括公务员服务法等规定均已明确,届时若违反中选会决议,可送公惩会议处。

在法律与行政手段交相运用,官员说,最后可能剩少数地方“顽抗”,但届时主流民意将形成更大压力。官员强调,选务工作是“比一条鞭还要一条鞭”,像法院的各个层级一样,地方选委会在职权上就是隶属于中选会。中央会站稳法律的立场,不会有任何退让。

此外,民进党立委徐国勇等昨拿出地方制度法,该法明订地方政府依法应作为而不作为,中央主管机关得代行处理,强调中央政府绝对有接管的权力。立委黄适卓也说,地制法第七十六条,中央政府可代行业务,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黄适卓也说,陈总统日前提出“有人”建议撤换地方选委会主委、必要时延期选举,其实就是担任过内政部长、台联党主席的父亲黄主文所提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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