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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委会:2009年底受雇劳工将全纳入劳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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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二十八日电)劳委会主委卢天麟今天宣布,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公部门各业临时人员适用劳动基准法,受益劳工估计约六万九千多人;未来将陆续把其他未适用劳基法的受雇劳工纳入(约三十一万人),在2009年底达成劳基法“一体适用”的目标。

劳委会表示,公部门各业非依公务人员法制进用的临时人员包括公务机构、公立教育训练服务业、公立社会福利机构、公立学术研究服务业及公立艺文业等,但不包括依“聘用人员聘用条例”及“行政院暨所属行政机关约雇人员雇用办法”进用的人员。

卢天麟上午举行记者会说,明年一月一日起适用劳基法的政府临时人员人数估约六万九千多人,中央政府约三分之一,地方政府约三分之二,以台北县、市人数最多,预估将增加的经费约四亿四千万元,地方约二点四亿元。

他说,未来政府临时人员若因纳入劳基法适用范围而产生争议,劳委会将会有单一窗口协助处理,万一真的有失业的情形,也会有就业服务窗口协助就业。

至于政府依“聘用条例”、“派用条例”雇用的约聘雇人员这次未纳入适用范围,卢天麟说,这些人和政府有特殊公法的关系,目前立法院正协商“聘用人员人事条例”草案,若此法通过后政府约聘雇人员的权益比照劳基法,则可接受,若权益不受照顾,劳委会也会检讨。

卢天麟表示,在能力的范围内,他决心让所有受雇劳工都一体适用劳基法,对于明年一月一日后还有三十一万的受雇劳工未纳入劳基法,劳委会将在2008年底要检讨完毕,并陆续纳入劳基法,在2009年底达成一体适用目标。

他说,下一波纳入劳基法的行业为工商团体,共约两万五千多人,其次是私立幼稚园教职员、自由职业团体、社会团体、农民团体、最后为其他行业。目前政府和六大工商团体已多次沟通,彼此也有共识,最快年底前可宣布时程。

在其他行业中大部分为家事服务业,约十四万人,对受争议的外籍看护工是否纳入劳基法;卢天麟说,外籍看护工的人权也应等同待遇,也应受到劳基法保障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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