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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裁决书将加装信封 避免资料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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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五日电)媒体报导,公路监理机关寄发未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通知单有泄漏个人资料之虞,交通部公路总局局长陈晋源今天说明,违规通知书都是三折式,且采双挂号直接寄给当事人或家属,应不至于泄露个资,但为避免有心人有机可乘,尚未寄出的裁决书将加装信封,并隐藏身份证号码后四码。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林德福(台北县)和亲民党籍立委李鸿钧(台北县)上午在立法院交通委员会都质疑未加信封的通知书有泄露个资之虞。李鸿钧引用“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指出,若公务机关泄露个资,每人每件将赔偿新台币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交通部长蔡堆表示,已要求公路总局改善,包括加装信封,不必要的资料不必登载。

陈晋源则在交通部召开记者会,展示“未投保汽车责任险通知单”显示,通知单为三折式,并非两折式,有个人资料的部分位于内折页,只有在当事人或家属签收后,撕下回执联,才会看到通知书内容。

陈晋源表示,监理机关寄发违规通知都是双挂号寄发,收信人就是当事人或家属,不会投递信箱;若未能送达,则存放邮局或退回监理机关,不至于泄漏个人资料。

不过三折式的“未投保汽车责任保险通知单”只用贴纸在尾端封口,左右两边并未弥封,有心人仍有机会窥看内容。陈晋源表示,对于有疑虑的通知单,即日起加装信封,并将修改程式,隐藏身份证字号后四码。

陈晋源表示,目前监理机关寄发的三折式通知单有交通裁决书、未投保汽车责任险通知单和汽机车燃料费等三种,其中汽燃费已将车主身份证字号后四码以“*”号替代,且折页四周有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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