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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人口达千人?台内政部:高市户政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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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六日电)国民党籍立委李复兴(高雄市)质疑高雄市苓雅区民权一路八十五号迁入人口达一千人,内政部查证后指出,这户门牌二楼是高雄市苓雅区户政事务所,到今年十月底止按户籍法相关规定,径行迁入户政事务所者共六百一十六人。

内政部长李逸洋发布新闻稿说,户政事务所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的人口迁入,是依据户籍法相关规定而来。依户籍法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全户迁离户籍地,未在法定期间申请迁出登记,无法催告,经房屋所有权人或地方自治机关申请,户政事务所得迳为迁出登记。

他表示,户籍法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户政事务所依户籍法规定迳为登记者,应将其全户户籍暂迁至这个户政事务所并注明地址。

李逸洋说,因此,未实际居住原户籍所在地者,迁出未办迁徙登记时,这间房屋所有权人就会向户政事务所申请将没迁出者的户籍迁到户政事务所。这些规定是为保障迟未办理迁徙登记者的权益,避免因无户籍致影响其权利义务,同时也兼顾房屋所有权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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