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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轮船难事件和解 保险公司支付八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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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六日电)2005年十月,载着毒性物质“苯”的韩国籍化学轮三湖兄弟号(SAMHOBROTHER)在新竹外海被追撞沉没。环保署今天表示,环保署代表政府各相关部门与船东防护与补偿保险协会(GARD)达成和解,GARD同意支付政府监测沉船支出的监测费及行政费用新台币八千万元。

三湖兄弟号于2005年十月十日被香港籍的德翔香港号(T.S.HONGKONG)追撞倾斜,十月二十七日船东委托政府击沉船艏;十月三十日,三湖兄弟号沉没侧入七十米深的海床至今,但存在船舱内的三千一百公吨“苯”及油料至今未清出。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水质保护处表示,交通部调查鉴定,三湖兄弟号与德翔香港号撞击事件,三湖兄弟号应负百分之十五责任、德翔香港号应负百分之八十五责任,两艘船的承保的保险公司长期谈判后,委由GARD出面谈判赔偿事宜,但为避免法定追偿两年时效逾期,水保处仍在十月向法院提起请求赔偿诉讼。

水保处说,九月十四日双方展开第一次谈判,十月十八日第五次谈判时即达成和解,GARD同意支付工研院、国立海洋大学监测沉船费用三千多万元,以及环保署、交通部、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等相关部会行政支出费用四千八百多万元,总数约八千万元。

水保处处长吕鸿光表示,三湖兄弟号沈轮事件和解谈判首度由环保署整合政府各部门与GARD谈判,才能达到快速和解,可供日后处理相关事件参考。

他说,2001年阿玛斯号油轮沉没事件,政府选择打国际诉讼,一审判决败诉就要支付三千多万诉讼、律师费用,最后仍以和解收场。

水保处指出,三湖兄弟号船东目前已拟定苯、油品污染移除计划,预计年底前要完成移除;另外,因三湖兄弟号船东先前对移除水面油品污染不积极,环保署连续开罚,累计罚款七千多万元,一审判决环保署胜诉,目前仍在诉讼中。

虽然三湖兄弟号船东已与政府达成和解,但水保处说,南寮、中坜、新竹渔会向三湖兄弟船东求偿六亿元渔获损失的诉讼官司,还未有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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