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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检测过关 酒测值0.66 骑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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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胡守得/台北报导〕法律规定,驾驶酒测容许值超过0.55,即涉刑法公共危险罪,一名杨姓机车骑士酒测值达0.66,酒测器没问题,但士林地方法院罕见地判他无罪,原因是,合议庭认为杨某当时的生理平衡检测过关,不构成法条后半段规定的“不能安全驾驶”要件。

38岁杨姓男子今年7月,于台北市内湖酒后骑车行经金龙隧道口,内湖警分局拦检发觉他说话有酒味,酒测其呼气酒精浓度值达0.66,被依刑法第185-3条公共危险罪法办,并被检方起诉。

审理时杨某坦承喝酒,但表示他当时生理平衡项目均合格,认为自己“可以安全驾驶”不违法。判决指出,刑法规定行为人除服用酒类等物外,尚须达到“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的程度”才构成。

至于医学文献认为,酒测值0.5者将出现反应较慢、感觉减低、影响驾驶现象,但所指的,是一般人喝酒后呈现的状况,因个人体质不同,仍须从个案检验。

本案合议庭传唤执勤警员证述,得知警方因发现杨某口吐酒味,才进行酒测,拦检前未发现有何异常驾驶行为,又合议庭详阅杨某生理平衡检测纪录,包括直线步行后回转、双脚并拢抬腿30秒不动、轮流使用食指触摸鼻尖、30秒内朗诵阿拉伯数字及用笔在两个同心圆间的0.5公分环状带内画另一个圆,结果均合格。

合议庭认为,从生理平衡检测等客观证据,都不能证明杨某有不能安全驾驶情形,故审结后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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