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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投票三加一方式?中选会:不违法不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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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二十六日电)台东县选委会提出除了中选会工作手册的三种投票动线外,还有一种涵盖两阶段投票的第四种方式。中央选举委员会秘书长邓天祐今天说,据中选会与地方选委会沟通的共识,只要选民没有离开投票所,还可再回头领公投票或立委票,“这种方式不违法,但不鼓励”。

中选会针对明年立委合并两项全国性公投的投票流程,决议“分桌领票、一阶段圈投票”动线,但蓝营执政的直辖市、县市选委会决定采取“两阶段投票”,双方各执一词。

中选会提供给地方选委会参考的工作手册上公布的“投票所布置图例”包含三种动线,第一种方式,领完立委选票后,接着领公投票,然后圈选票,先投立委选票,再投公投票。第二种方式,领完立委选票后放弃公投选票,直接走到圈选处圈票,然后再投票。第三种方式,直接领公投票,放弃立委选票后,直接进入圈选后再投票。

不过,台东县选委会提出中选会公布的“投票所布置图例”以外的第四种方式,民众可以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只要民众尚未离开投票所,都还可领票、投票,也可以“二阶段”,投完立委选票后再回头领公投,或是投完公投,再回来领立委选票。

邓天祐晚间受访时指出,这是日前中选会邀集直辖市、县市选委会沟通后达成的共识,也就是说,只要选民没有离开投票所,还是可以回头再领立委票或公投票,不过,“这个在我们来讲,虽不违法,但不鼓励”,这样较容易影响投票秩序。

另外,中选会委员会议下午也针对议程的第四案,即“请核议关于七届立委与全国性公投投开票所的投开票所流程,地方选举委员会如已公开宣示或指示下属选务人员不依本会规定办理的因应措施”,但最后委员们未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最后决定将此案保留。

邓天祐说,至于国民党推荐委员刘光华提出的“一所两制”方案,也就是一个投开票所内同时布置成可并行一阶段、二阶段的动线,并用适当红线区隔,委员们认为无法解决争议,否决这项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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