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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长选举诉讼 陈菊律师请求重审验票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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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程启峰高雄十五日电)高雄市长选举当选无效之诉今天再开庭,市长陈菊律师团请求阅览及影印原告黄俊英阵营所提“到民间公证人处公证”的近百项举发事项,获得合议庭审判长黄宏钦同意。陈菊律师团还递状请求重新审酌全面验票的必要性。不过,黄俊英律师团仍重申非全面验票难以厘清选举争议。

陈菊律师团针对高雄地方法院驳回“全面验票”抗告,提出民事陈述意见状,主张黄俊英阵营对全面验票的请求未达释明程度,并在合议庭上直言全面验票耗费社会成本、践踏选务人员尊严,此恶例一开,将成为未来选举争议的讼源,使社会趋于对立,后果恰与审判长“纷争解决一次性”与“诉讼经济”的期望背道而驰。

陈菊律师团也请求合议庭对“走路工”案检察官的侦查结果,以及近几次开庭,黄营证人所言都属传闻证词与主观臆测等情事,再行审酌评议是否有全面验票必要。

陈菊律师团指出,黄营主张以全面验票作为调查证据程序,却未对其必要性提出足够的释明。

陈菊律师李帝庆强调,根据台南地院九十一年选字第八号裁判要旨,黄营提出“开箱验票”请求,应对“是否透过‘开箱验票’的程序,足使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获得肯定的答案”提出足够的释明,但是到目前为止黄营尚未提出。

他说,黄营主张的待证事实不外乎“走路工事件影响选举结果”、“有人在搜购身份证”与“身心障碍者由他人代为投票”三项,其中走路工事件检方侦查结果认定确实有人为黄俊英贿选,另外两项黄营所提证词不是传闻就是主观臆测,并没有证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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