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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会:企业集团监理 非针对14家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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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五日电)针对媒体报导,为防范力霸事件重演,金管会将包括联邦银、远东银等14家金融业列为初步检视对象,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澄清,集团专案小组是以企业集团为主体,监控集团企业财务、业务及股票交易面有无异常,是以市场整体为范围,并非特别针对某一行业及媒体报导的14家金融业。

金管会表示,力霸事件凸显公司治理重要性,为强化公司治理,已修订证券交易法,引进独立董事制度、设置审计委员会、强化董事独立性及明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另外,为有效监管上市(柜)公司,证交所及柜买中心已建置平时及例外管理、财务报告审阅及股市交易监视等管理机制,落实资讯公开并保障投资人权益。

金管会指出,上市(柜)公司应落实董事会职能,发挥公司治理功能,至于对企业集团的监理,是常态性监理机制,并非特别针对某一行业,外界不必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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