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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会董监事会解除王又曾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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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妍君台北二十八日电)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因涉及力霸金融弊案潜逃国外,遭台湾司法机关通缉。海峡交流基金会今天在董监事联席会议中,通过解除王又曾的海基会董事职务。

力霸集团在海基会创会时捐助了新台币一千万元,王又曾因此成为创会董事。

海基会下午召开第六届第六次董监事联席会议,海基会秘书长游盈隆会后指出,王又曾因涉嫌力霸掏空案潜逃国外,并遭司法机关通缉,引发社会各界关切,也质疑王又曾是否适合继续担任海基会董事职务,使海基会的公益形象严重受损。

游盈隆说,主管机关陆委会对本案处理相当关切,就相关法律问题与法务部、内政部沟通后,认为本案可参考民法及“财团法人法草案”规定,即“公设财团法人董事之任期,每届不得逾三年……但任期届满前,因辞职、死亡或因故无法执行职务时,应予解聘,并另聘其他人选继任,至原聘期届满为止”。

他指出,由于王又曾滞留国外,长期无法执行职务,已影响财团法人正常运作与公益形象,符合“因故无法执行职务”的适用个案。

在会议中,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解除王又曾的董事职务,无人表示异议。

游盈隆表示,海基会处理本案时相当审慎,曾多次透过王又曾幕僚,请他转达王又曾本人或其家属,希望王又曾自行请辞;虽然无法与王又曾取得联系,但王又曾家属表示,尊重并理解海基会的立场。

他指出,虽然王又曾具有海基会创会捐助人身份,但海基会与王又曾属于委托性的契约关系,对王又曾有权撤销或解除职务;海基会未来将另觅“关怀两岸事务的社会贤达”接任王又曾的董事职务。

另外,中国电视公司新任总经理郑家钟将出任海基会董事;至于是否由其他人接替台湾电视公司总经理赖国洲、前中国广播公司总经理李庆平的海基会董事职务,将由台视与中广自行推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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