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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组特侦组 将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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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正紧锣密鼓筹备,于4月初成立,检察总长陈聪明昨日指出,特侦组面临的组织运作问题一箩筐,现有法律均未规定,兹事体大,近日将召集检察长会议研议,在刑事诉讼法中增订,此外,特侦组不会采取高检署查黑中心模式,在北、中、南各地设立分部。

法院组织法第六十三条之一等项规定,虽明订特侦组侦办案件锁定正、副总统、五院院长、部会首长级以上官员、重大贪渎、黑金对象等三大类范围,也订定特侦组检察官职等、人数等规定,但涉及实务运作的法令并未立法,法界人士认为,这是特侦组成立前应慎重考虑的严肃课题。

法界指出,例如最高检特侦组侦办的重大贪渎、黑金案件如何界定,以何为标准,立案的相关规定为何,此外,特侦组侦办的不起诉处分案件,若提出再议时,应如何处置等,现行法律均未规定,应尽早因应。

陈聪明昨日表示,已注意相关问题的严重性,近日将召开检察长会议讨论,在刑诉法中增订特侦组组织运作的相关法令。

陈聪明也表示,高捷弊案、多位政府首长的特别费案是否移交最高检特侦组侦办,将就涉案人身份、侦办进度等再做研究。

陈聪明会黄芳彦挨批

(记者施晓光、杨国文台北报导)检察总长陈聪明年初三到SOGO案关系人黄芳彦家中喝春酒,昨天引来国、亲党团痛批不适格,要求向国人道歉,国民党团书记长徐少萍还下达“留校察看”的通牒,扬言如果陈聪明再有不当行为,不排除修法取消检察总长制度。

陈聪明昨日强调,当初应邀作客,根本没有将此事想得这么复杂,今后会小心谨慎行事。

陈聪明被爆料到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家喝春酒,因黄芳彦被视为陈总统亲近友人,昨日国亲党团均抨击他,陈聪明表示,并非黄芳彦邀约,而是一位在宜兰担任医师的友人打电话给他,邀他到黄芳彦家喝春酒,他觉得是单纯聚会,就应邀前往。

陈聪明说,他的太太和新光集团创办人吴火狮的女儿是同学,才会认识吴家人,并认识黄芳彦,已有十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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