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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送简讯价差过大 台基会吁NCC调降简讯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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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八日电)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董事长程仁宏今天表示,光是过年,电信业者靠简讯就进账新台币3亿元;但是经查网内传送价差2.3倍、网外传送1.8倍,而且月租费也不能抵通话费,呼吁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NCC)除要求业者调降简讯费率,并应折抵月租费。

消基会今天召开“简讯收费方式大调查”记者会,会中程仁宏引述媒体新春期间的报导指出,光是除夕及大年初一这两天,估计就超过1亿8000万则简讯传出,平均每人收到7则以上,电信业者光靠简讯进账就可形成特殊的“拜年经济”。

消基会于对市面5大电信业者进行调查,包含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远传电信、亚太电信及威宝电信;结果发现“网内传送”价差2.3倍,其中中华电信每则1.3元,最贵是远传电信每则3元,台湾大哥大与亚太电信每则2.5元,价差1.7元。

“网外传送”价差也达1.8倍,最低是中华电信每则1.7元,最高是台湾大哥大、远传及亚太,每则3元,价差1.3元。

消基会秘书长游开雄指出,这5家业者的月租费虽然都可以折抵通话费用,但却都不能折抵简讯费用;相关优惠也未必比较便宜,提醒消费者依个人使用情况选择性办理。

程仁宏强调,上述情况显示手机费率还有调降空间,而NCC 2006年12月宣布,今年4月1日起,连续3年调降手机、ADSL及行动电话预付卡费用,但是手机费虽调降了4.88%,主管机关NCC却未对简讯不能折抵月租费及费率调降提出方案,消基会也呼吁NCC具体规范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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