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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知是公款 检掌握新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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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俊宏/台北报导〕台北地院今天二度审理马英九特别费案,公诉团队除整理出厚达卅八页的证据清单,检方还查出北市府曾发出三次澄清新闻稿,显示马英九去年接受查黑中心约谈前,已知道特别费属公款,同时掌握过去因侵占特别费(当时混称特支费 )遭起诉案例;检方面对未来公诉表示“相当有信心”。

检方查询北市府新闻稿纪录发现,马英九去年9月18日面对市议员周柏雅要求说明特别费用途时表示,特别费是首长因公招待馈赠之需所订的费用,并强调“他的特别费都是使用在公务及公益上,绝无与私人用途混在一起或中饱私囊”。

马同年11月14日首次接受侦讯后,因遭外界质疑特别费用途,新闻处在三天后发布新闻稿指称,“马市长强调,原来不需要单据报销的特别费主要都用在招待、馈赠、犒赏及公益的捐赠”。

同月21日,北市府再度发出新闻稿指出,“马市长表示,特别费汇入账户后都有使用,包括馈赠、招待或是犒赏等”。

检方认为,三次的新闻稿澄清,加上侯宽仁在起诉书也掌握另一份市府新闻稿指称马特别费并非个人薪资,显示马说法矛盾。

检方还掌握类似起诉个案,包括高雄市狮甲国校校长王玉章在四十九年涉侵占一千七百五十元特支费、台北市立和平医院院长詹明芳在八十六年涉侵占特支费六千八百七十六元,两人均被起诉。

另,今天上午除特别费案开庭,台北地院下午也对力霸案开庭,高等法院则是台开案开庭,而且是首度进入言词辩论庭;这是首度三件受瞩目大案,出现同一天开庭的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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