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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广告化 八频道被罚25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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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十日电)部分卫星电视频道播放“竹炭内衣”及“EGF时空胶囊”商品宣传节目,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会议今天认定违反卫星广播电视法节目应与广告区分的规定,对八个频道分别处以新台币一百二十万元至四百万元罚锾,并命其改正。总金额达两千五百二十万元,创下节目广告化最高罚款纪录。

受裁罚的卫星电视频道金额分别为,东风卫视台四百万元、东森戏剧台两百万元、超视四百万元、高点电视台两百万元、MUCH TV四百万元、JET TV四百万元、东森综合台一百二十万元、国兴卫视四百万元,合计两千五百二十万元。

NCC表示,此次共审议东风卫视台“越穿越有型”、“20秒变美女”、东森戏剧台“365的幸福”、超视“365的幸福”、“花漾嘉年华”、高点电视台“20秒变美女”、MUCH TV“资讯特区1-20秒变美女”、“资讯特区2-越穿越有型”、JET TV“生活新知-20秒变美女”、“生活新知-越穿越有型”、东森综合台“365的幸福”、国兴卫视“365的幸福”及“飞跃青春岭”等八个频道共十三个节目。

NCC说,NCC委员会议认为上述节目明显推介及宣传“竹炭内衣”及“EGF时空胶囊”二种特定商品,违反卫星广播电视法第十九条,节目应维持完整性,并与广告区分的规定,决议予以裁罚。

NCC指出,这些案件因涉数日连续播放违规节目的行为,考量这次裁处案为二月一日施行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裁处广播电视事业罚锾案件处理要点”的首批案件,为避免裁罚金额过高,决定将单一频道播出单一节目视为一行为,即单一频道同时有两节目违规,则视为两行为。

NCC表示,每一行为并以卫星广播电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裁罚同时即命其改正,以免违规节目一再反复播出;必要时,并得处以该条规定最高罚锾金额两百万元。今后并将进行检讨,以确实落实卫星广播电视法第三十七条处罚并命其改正的规定,再就后续违规节目连续处罚,以及时遏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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