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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破获电缆窃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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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7日讯】【记者苏泰安/嘉义报导】电缆窃盗集团嚣张市面由来己久,对民众及政府设施造成损失,影响社会治安至钜。嘉义市警察局为此决心将此不法集团绳之以法。第一分局侦查队会同刑事警察局侦三队第三组联袂于16日兵分六路,同步搜索五处资源回收厂及一处民宅,查获涉案赃证物一批,犯嫌12人。全案依法将该等犯嫌带返第一分局侦办。

警方17日表示,市警第一分局侦查队与刑事警察局侦三队第三组,于日前循线得知犯嫌郑○辉(男、47岁、台南县人、有毒品前科)与多名不详姓名男子共组窃盗集团,于95年12月间开始,专门偷窃公用设施钢铁制品、台电公司电缆线,不法得利丰硕,两单位遂立即共组专案小组,全力查缉。

经专案小组成员连日不眠不休埋伏、跟监、深入调查,于16日见时机成熟,持六张搜索票及拘票,兵分六路将该等犯嫌一网成擒,起获钢筋铁条约100公斤、不銹钢护栏、水沟盖约100公斤、剥皮电缆铜线约490公斤、电线皮100公斤等赃物(分别为水利会嘉南大圳、台电公司、台南县新营市某国小等单位所失窃)犯案工具计有砂轮机、乙炔切割器、电缆线剥皮机、切割机、货车两部等,全案依法据以侦办。

警方调查指出,该集团系由郑嫌、颜○毅(男、29岁、台南县人、窃盗前科)等多人共谋窃盗电缆线,并销赃至高雄县仁武乡、大社乡、台南县新营市、嘉义县六脚乡等地五处资源回收厂。案经警循线查缉,于讯后将该等窃嫌及资源回收厂负责人依窃盗、赃物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

嘉义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长苏顺振于17日呼吁各资源回收、旧货业及废五金业者遵守政府各项法令规定,不可收购来路不明物品,以遏止窃嫌销赃管道;且自95年7月1日实施之刑法修正案已废除多次窃盗行为连续犯以一罪论,而采行数罪并罚的立法模式,未来只要是窃盗、赃物常业、习惯犯最高可处有期徒刑30年,希望共同全力打击民生窃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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