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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救护车 消防局:车身打斜让路勿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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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二十日电)连日来北市交通尖峰时段都出现救护车被塞在路上车阵动弹不得的情形,不过其实被挡在红灯路口的车主也很无奈,因为实在没有位置可以礼让。不过消防人员说,其实只要打开故障灯,车子缓慢通过停止线后斜停让出道路空间,但记得千万不要直接穿越横向马路。

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指出,救护车交通事故所衍生责任包括刑事、民事及行政责任,而肇事原因又以“人车未依规定避让”居多。有鉴于救护车得争取时间,得尽速将伤病患送医以提高存活率,虽救护车有优先通行路权,但有可能因前方号志灯处于红灯陷入车阵无法通行,或于红灯通过路口时与横向车辆发生冲撞等情形,耽误紧急医疗救护黄金时间。

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十四条第六款规定“闻消防车、警备车、救护车或工程救险车警号不立即避让”,驾驶人处新台币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锾。

但民众抱怨,一般在大型干道礼让救护车最尴尬情况就是车子遇红灯刚好被挡在路口,这时又没有空间位置可以礼让;而直行让路又担心被路口监视器拍下交通违规照片。

对此北市消防局一一九建议指出,车主可将车子打亮故障灯,缓慢通过停止线,同时尽量往右靠,让车身斜停,使救护车有足够空间通过,而千万不要直接穿越横向马路。因为车子斜停,若救护车通过时遭到闯红灯照相,可以证明是为了礼让救护车而非闯红灯。

另外也可以记下救护车车身编号及车牌,然后到消防队影印“勤务工作纪录簿”作为证明,并至裁决所申诉。反之车主若直接穿越横向马路,就真的是闯红灯了,一般申诉也比较不容易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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