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人命就整” 甯安市官商强迁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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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冯长乐采访报导)黑龙江省甯安鑫街三期商业开发专案实施以来,遭到当地民众反对。开发商与当地法院配合不仅非法强迁民宅还拘禁了数位抗议村民。法官说:“不出人命就整”。 建设局官员说“国家的政策、法规,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不服你就去告”!

曾被法院强迁被非法拘禁的村民杨庆华说:2006年7月20日的11点30分,甯安市人民法院法院200余人在玄伟民院长带领指挥下,出动大小车辆二、三十台,采取突然出击的手段,对甯安鑫街住户实施强迁。强迁之前村民没有收到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件。

当时法院行政庭庭长谢吉山亲自手拿绳索,法警手持撬棍、绳子,拴住他家的大门,不顾门内杨家人员的呼喊,使劲一拉,拽倒大门。家人躲闪不及,当即一人被严重摔伤,一人右脚被砸骨折。法院的人不救治伤者,竟麻木站在一边观望,后来他们接到某领导电话指令“不出人命就整”。房主杨庆华以妨碍公务的罪名被带上手铐押上警车带走。同时还有另四位村民被抓。这些法警,对部分居民住户采取了停电、砸玻璃,偷偷拆毁烟囱等手段,迫使居民无法正常生活,商户被迫关门,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第二天甯安法院的玄副院长带几个人来到拆迁户家谈判,他说他们代表政府、法院、公安(三个代表)来的,你们只要答应搬家房子扒倒后,法院第二天就放人。

第三天06年7月22日法院带来了更多的人,其中还有城管,交警等等。在没签定协定、没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被无故砸伤的拆迁户尚住院的情况下,他们砸门入室搬家,雇民工把村民的家产物品集中运到一仓库里后,即令铲车一举铲平所有住户的房子。村民痛哭流涕。

他说当时几千人围观,交通堵塞,场面“威武壮观”。围观的百姓敢怒不敢言,因为法院派出好多便衣在人群中,连拍照摄像都要被抓!

村民杨庆华表示:自始至终从不露面的开发商与他就甯安市鑫街三期(东部)建设商品房综合楼的房屋拆迁安置问题无法达成协定,因自拆迁开始到强迁后,拆迁听证会一次都未召开过,他安置用房周转房全无准备,“我们是农民,补偿方式首选是产权调换”。建设局在三个月的法定起诉期限未届满之日内,强制拆迁是违法行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九条“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这起事件显然违反了此规定。

他说:“政府承诺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国务院46号文件》:公平、公正、尊重历史事实,向弱势群体倾斜,避免被拆迁人因拆致贫,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原则。近期公布的《物权法》规定:国家保护私人的所有权,拆迁、征收私人的不动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给予补偿,没有国家规定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并保护被拆迁人、被征收人得到妥善安置。凡此种种法令条文都显示出,甯安市‘人民’法院是公然向法律挑衅,与法律背道而驰。到人家门口抓人,还滥用警具,以妨碍公务为名滥抓无辜非法拘留,甯安法院显然违法! ”

杨庆华表示: “尊重人权,保护物权,共建和谐社会难道只是一句口号?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都得不到起码的保障,又怎能谈得上安居乐业呢?不少被拆迁群众因为强制拆迁而无房可住,群众去找到开发商要安置用房,开发商竟然要求群众去找法院,说法院扒的你的房子!被强拆群众因此至今未获安置。”

他强烈呼吁有关部门督促甯安市乃至黑龙江省的有关拆迁管理部门纠正错误,加强对违法拆迁的监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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