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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会任期将届 绿营:立法不及就采既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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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日电)这届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任期到十六日,但中选会组织法草案在立法院仍未完成立法程序,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王幸男今天表示,这会期将在十五日结束,若休会前朝野有共识,完成中选会组织法草案三读,就可以新法产生新任中选会委员,否则只好以既有规定成立新一届中选会。

立法院长王金平五月三十日召集中国国民党与民进党协调中选会组织法草案,双方对中选会委员组成方式及未来全国性选举可公投并大选举办达成若干共识,但民进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说,这只是确认争议的“方案”,唯一突破是国民党接受公投并大选。

王幸男晚间接受记者访问表示,中选会组织法应与公民投票法、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并案协商,党团已可感受到国民党渐有沟通诚意,起码公投可并大选举办,双方已有共识。

他说,若立法院休会前,朝野达成共识,完成中选会组织法立法工作,就可以新法产生新任中选会委员,否则只好以既有规定,产生下届中选会委员。

中选会目前依中选会组织规程运作。中选会组织规程规定,中选会置委员十一到十九人,任期三年,由行政院长提请总统派充,并指定一人为主任委员;中选会委员,应有无党籍人士,具同一党籍者,不得超过委员总额五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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