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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营建署:以都市更新取代都市扩张是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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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四日电)台湾行政院今天上午通过“指标性都市更新案推动案”,内政部营建署表示,台湾地区屋龄达40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约有 175万户,早期兴建设施与空间无法符合老龄化社会及无障碍居住环境需求,以“都市更新”取代“都市扩张”是必然趋势。

行政院院会今天通过内政部所提“指标性都市更新案推动案”以及“都市更新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核定优先推动“基隆火车站暨西二、西三码头”、“台北华光社区”、“台北南港高铁沿线再开发”及“台铁高雄港站及临港沿线再开发”等4处都市更新案。

营建署表示,上述地区未来将分别打造成为“商旅新都心”、“金融管理及数位通讯中心”、“台湾智埠中枢”及“优质住商新天地”,势将具体改善都市结构,展现地方全新风貌与意象,创造无限商机,对提升国家竞争力极具指标性效益。

营建署表示,据统计,台湾地区屋龄达40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约有 175万户,早期兴建的设施与空间已经无法符合老龄化社会及无障碍居住环境的需求。

况且台湾地区都市土地利用已日趋饱和,人口成长率也日愈下降,以“都市更新”取代“都市扩张”已是必然的趋势。

内政部及经建会在去年选定50处以公地为主的都市更新示范地区,营建署说明,目前已全数完成先期规划,并持续办理都市计划变更、都市更新计划拟定与招商文件制作等前置作业中,预计在今年底至明年年中,陆续完成前置作业后,即可招商投资。

至于民间自行办理的都市更新案,至昨日止,内政部也已辅导核定33案,投资总额约新台币 227亿元,另有48案已完成整合正在申请核准中,并有58案正在积极整合当中。

此外,为协助民间排除都市更新障碍,内政部也广纳各界建言,完成了“都市更新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正重点包括缩短都市更新作业时程等 5项条文规定,行政院也将于近期送请立法院审议。

行政院指出,社区的自发性才是推动都市更新的最主要动力,各级政府则应适时提供相关行政协助,内政部针对民间自行办理的都市更新事业,已设置有单一服务窗口,协助都市更新相关疑难,请民众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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