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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重纳健保 全民多付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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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魏怡嘉/台北报导〕健保财务拮据,行政院多次明确对外表示,法定传染病等费用将由公务预算编列,不再由健保支出。不过健保局近日竟又将法定传染病肺结核正式纳入给付,包括肺结核病患门诊、X光检查、用药、完治费及追踪管理费等全由健保支出,预估一年又要A掉健保十多亿元,平均国人要负担四十四元以上。

自健保开办以来,原应由卫生署编列公务预算的预防保健、法定传染病及教学医院教学成本等,一直都由健保支应。十多年下来,这些公务预算支出共吃掉健保八百七十多亿,其中法定传染病即占了一百五十五亿。

由于健保财务亮红灯,这笔A健保款项,长期受到外界抨击,行政院两年前在健保“多元微调”开源方案中,决将预防保健、法定传染病及教学医院教学成本回归公务预算,不再由健保出钱。

言犹在耳,近日健保局竟将属于第二类法定传染病的肺结核纳入正式支付,不仅病患门诊、X光检查及用药由健保支付,就连较属于公卫性质的完治奖励费及追踪管理费都由健保局支付,以肺结核一年新增一万五千到一万六千病例估算,健保一年需支出十多亿元,若以纳保人数两千两百五十万人计算,平均每人帮政府负担四十四元以上。

疾管局只编强制隔离费用

对此,健保局官员表示,过去肺结核的治疗费用,几乎由健保肺结核论质计酬试办计划支应,今年卫生署疾病管制局上半年实质编列了七亿多元在肺结核病患治疗上,由于预算有限,无法照顾所有病患,且依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由主管机关施行隔离治疗者,费用由中央主管机关编列预算支应,因此疾管局所编列的公务预算,主要用在结核病患强制隔离住院等花费上,其余由健保概括承受。

官员称支付医疗不违法

健保局官员指出,依健保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健保不给付预防接种及其他由政府编列负担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换言之,政府未编列预算的医疗服务项目,健保就必须承担,因此健保支付肺结核病患一般医疗费用并未违法,只是不符合社会期待及观感;不过,肺结核病患如果医治追踪得当,也可避免合并症产生,间接节省健保医疗资源。

至于肺结核病患的完治奖励费及追踪管理费,官员坦承,的确偏向公卫性质,由健保支付较牵强,但因循试办计划,所以纳入健保的支付标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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