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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瘦肉精不必然是禁药 若解禁会有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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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二十日电)政府拟对瘦肉精解禁引发各界关注,行政院发言人谢志伟今晚表示,“瘦肉精不必然是禁药”,政府安全标准只有一个,品质等级可以有好几个,此事何时定案没有时限;如果解禁,不会是所谓的“一国两制”,政府会提出配套因应。

至于初步的配套构想,谢志伟举例表示,规定猪农和商家标示猪肉是否使用瘦肉精、哪些类别的商家必须标示等,但还未做细部讨论。

谢志伟上午召开记者会表示,卫生署于八月十四日预告修正“动物用药残留标准”第三条草案,预告时间将于二十一日终止,政府在预告期结束后,将收集各方意见及数据研商,再决定是否更改现行的禁止使用规定。

对于部分人士批评行政院“政策转弯”、“选举考量”,谢志伟晚间受访表示,如果是选举考量,这个问题根本不用谈,维持现状即可;行政院也没有政策急转弯,而是“临事以敬”,用战战兢兢态度,做负责任的思考。

外界也质疑瘦肉精拟解禁是否受到美国压力,谢志伟说,这是国际经贸议题,不是单独和哪个国家的问题,如果台湾要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做生意,避免不了这个问题,否则会被认为“单边保护主义”。

谢志伟上午在记者会指出,WTO有关瘦肉精的规定,是依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标准,WHO预计九月对瘦肉精重新审议,届时将成为政府重要参考。由于媒体解读九月前不会定案,谢志伟晚间也提出澄清。

他说,瘦肉精何时解禁,没有时限,可能在九月之前,也可能在九月之后,必须各类数据到位、社会高度共识之下才做。如果政府决定对瘦肉精解禁,安全标准只有一个,但品质等级可以有好几个,不会是对外国解禁、对国内禁止的“一国两制”方式。

谢志伟强调,台湾对瘦肉精采全世界最高标准,也就是禁止使用,其实它是集合名词,不是专有名词,例如饮料是集合名词,分汽水、果汁、矿泉水等,大家对瘦肉精的观念应该有更细腻的认识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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