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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旅行社黄灯警告 观光局:缺乏法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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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1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消基会日前建议,凡是有潜在营运风险的旅行业者,观光局都应该列为“黄灯警戒”。观光局表示,公布旅行社名单属于“影响名誉”的处分,在缺乏具体事证之前,不宜贸然公布,此外,媒体指称有部分旅行社改换名称,继续营业,观光局清查确定没有类似情形发生。

观光局表示:日前公布的的27家旅行社名单,根据“发展观光条例”第43条规定办理,消基会建议公布有潜在危机,列为“黄灯警戒”的旅行业者名单,涉及修法,需要审慎研议。

媒体爆料指出:被观光局公布停业一年的捷宇国际旅行社,改名为“易程旅行社”继续营运,观光局派员到现场查核,确定“捷宇国际旅行社”已经迁移,至于“易程旅行社”,在观光局登记的业者名单中,名称为“易程国际旅行社”,今年八月七号申请设立,与“捷宇国际旅行社”无关,营业地点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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