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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告苏贞昌 法院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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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杨国文、王寓中/台北报导〕国民党不满前行政院长苏贞昌、政务委员许志雄及财政部次长李瑞仓,参加今年4月底启动“清查不当党产、向全民交代”网站记者会及党产言论,有诽谤国民党等嫌疑,向台北地院自诉苏等人涉嫌加重诽谤、泄漏国防以外的秘密罪等罪,但日前台北地院判决不受理此案。

非直接被害人 国民党不能提自诉

台北地院主要判决理由指出,国民党自诉的三项罪名中,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泄漏国防以外的秘密罪是最重的罪,而该罪所保护的对象是国家法益,自诉人(即国民党 )非直接被害人,即使犯罪结果对私人法益不无影响,也不得提起自诉,依刑诉法等规定,则较轻的其他罪名也自然不得自诉。

国民党:将考虑是否抗告

针对这项判决结果,国民党副秘书长张哲琛昨天表示,将等看到裁决书内容后,再与律师商量要不要提抗告。

据了解,国民党自诉指出,在今年4月25日行政院“清查不当党产、向全民交代”网站开张记者会中,当时,苏贞昌、李瑞仓、许志雄等人有关“国民党是全世界最有钱政党,不当党产已天怒人怒”等说法,都属极尽夸大渲染的描述,涉嫌刑法加重诽谤、公务员泄漏工商秘密罪、泄漏国防以外的秘密罪。

不过,台北地院审酌认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泄漏国防以外的秘密罪,所保护者属国家法益,自诉人非直接被害人,即使犯罪结果对私人法益不无影响,也不得提起自诉。

而国民党自诉的三项罪名中,其中又以“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刑责最重,不过,由于此案中不得提起自诉部分为最重之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一十九条第三项但书规定,全部不得提起自诉,故北院上月24日判决此案不受理,但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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