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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文忠台北十二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作出处分,金管会于一般业务检查时,发现中国人寿销售附加于团体保险的特约条款,未依规定完成审查程序,违反保险法相关法令规定,处罚锾新台币60万元。
金管会再次呼吁,保险商品经审查通过后,如有修改保单条款、要保书或重新釐定保险费时,仍应确实适用相关审查程序,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