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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机关名义诈财 五诈骗集团成员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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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二十九日电)横跨两岸的诈骗犯罪集团邱显聪等五人,被控冒用警察、法院及检察署等司法行政机关名义,跨海实施电话诈骗行为,诈骗金额高达新台币两千多万元。台北地方法院最近宣判,依邱显聪等五人犯诈欺取财等罪,分别判处三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高雄市籍男子邱显聪与张得仓、黄国豪、李维彬、仲凯军等五人,共组横跨台湾与中国两地诈骗集团。去年一月起在中国大陆广东省深圳市沙井镇的花园大厦设立隔海诈骗据点,今年五月间邱显聪等五人遭遣送回台后,由刑事警察局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

检方侦办发现,邱显聪诈骗集团与台湾民众通话,佯称内政部发现有不法集团专门盗用他人资料申办身份证,并将电话转接至中线假冒警察的集团骗徒,告知有歹徒盗办身份证、盗办信用卡、现金卡或盗领金融账户存款,以骗取被害人金融资料。

诈骗集团并谎称被害人的银行账户,因检察官侦破洗钱犯罪集团案遭查扣,曾寄发“行政冻结管收执行命令”。甚至谎称检察官震怒,表示要以共犯结构严办,要求被害人等候检察官侦查电话,并传真伪造的行政冻结管收执行命令,让被害人信以为真。

诈骗集团后线人员则冒用检察官名义,打电话给被害人,谎称被害人遭人冒用为人头账户,已有数百万资金往来,为证明自身清白,要求被害人将名下所有存款,汇至指定的人头账户监管。

检方侦办发现,遭冒用为诈骗人头的检察官包括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锦村等五人,前后则共有十九人受骗,诈骗金额达两千三百八十多万元。

台北地方法院最近审理认为,邱显聪等人明知诈骗集团犯案猖獗,竟冒用司法行政机关名义实施电话诈骗行为,破坏民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信任,依诈欺取财等罪,判处邱显聪有期徒刑四年,李维彬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张得仓、仲凯军、黄国豪等三人则均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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