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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筏证飙涨 转手卖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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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祝兰蕙、谢介裕/专题报导

日月潭船屋近百座,其中不少以民宿或供人垂钓的型态收费经营,甚至上网招募会员,有些业者则在屋前张贴“牌照”,标榜领有合格渔筏证,使得渔筏证身价水涨船高,转手费用从早期一张六、七万元飙到一百三十、一百四十万元之谱,还爆发渔筏证的合法性争议,不过日管处认为,这些船屋不是没有渔筏证、便是证照过期,统统算是违规。

依船筏管理作业要点发证

据了解,渔筏证核发的缘由系民国八十多年间,日月潭区渔会为照顾会员,订立“船筏管理作业要点”,送县府备查,县府核备后即由渔会发出“舢舨、渔筏登记证”。

八十六年间,林源朗任南投县长时,认为渔筏证发照浮滥、管理不佳,而将发证权收回县府,当时统计取得渔筏证的船屋有九十三艘,县府继而针对船筏核照一事请示农委会,农委会指南投县府没有渔业权,应没有核照权,所以县府自此停止核发证照。九十四年间日管处委托区渔会办理潭面作业船只清查作业后发给清查证,竟有渔民据此“清查证”向渔会办理证件补发,至此统计取得渔筏证者计有一百五十二艘,因此爆发渔筏证合法性争议,甚至有部分地方人士质疑内情不单纯,也引发检调单位的关注。

过期未换照 统统违规

日管处副处长洪维新指出,依规定船筏每二至三年应定期检查换照,而日月潭区渔会对会员舢舨、渔筏及四角钓网(俗称渔排 )的长宽也有作业要点加以约束,其中体型最大的四角钓网不得逾十八乘六公尺,只是大多数已增高变宽,更利用浮筒集结扩大范围,早已违反标准,而渔筏证未经换照也“过期”,所以当地船屋可说是“统统违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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