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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肃贪 马英九:增列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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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十八日电)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马英九今天表示,为贯彻廉政肃贪,未来当选将推动修法,在刑法增列公务人员财产来源不明罪。马英九不赞成台湾现在就比照星、港,增设专责廉政机构,应先在行政院与各县市政府设立“廉政委员会”,实施两年后若成效不彰,再考虑是否仿效星、港的作法。

马英九今天发表自己竞选的廉政肃贪政策,另主张修改选罢法,将惩处查贿规定适用于政党内部选举;修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一次不实申报者课以行政罚,再次不实申报则得课以刑责等。

马英九指出,民进党政府高官因案遭求刑、判刑者的刑期合计达一百三十四年,当中包括总统陈水扁的家人、亲信、金管会管员,以及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谢长廷高雄市长任内的市府首长,但肃贪不能矫枉过正,目前台湾负责肃贪的司法、政风单位很多,现阶段就设立类似香港的廉政公署,或将检察体系改隶司法院,变动过大。

他认为在行政院与各县市政府内设“廉政委员会”,由阁揆与县市长担任主委,将现有的行政肃贪机制“穷尽发挥”,若再无法解决贪腐问题,两年后便可讨论进一步改革方向。

马英九举台北市长任内的作法指出,他告诉市府首长,不能跟有契约关系者、有监督关系者、接受补助的机构吃饭、收礼,与三者以外交往也应遵守正常社交礼俗。他认为预防重于追诉,首长本身份寸拿捏得宜,很多贪污自然消弭无形,暂不必要设立过多职权相近的单位,以免发生单位间的倾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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