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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委会:推动外劳直接聘雇 受社会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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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二十八日电)行政院劳委会今天表示,过去外劳来台工作,最受诟病者莫过于外劳要支付高额中介费,为改善中介业者不当剥削外劳情况,并提供雇主引进外劳另外一种选择与管道,推动直接聘雇是劳委会既定政策,并为社会所认同。

外劳中介团体抗议劳委会成立直聘中心与民争利,劳委会今天发布新闻,做前述回应,并指经相关部会行政协调,在就业服务法授权下,简化直接聘雇相关流程,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经成立直聘中心,雇主不须再经中介业者即可直接引进外劳,程序更简便迅速,劳雇双方还可以省去一定金额的中介费。

劳委会表示,各外劳来源国为减轻外劳来台经济负担,积极配合劳委会推动直接聘雇,配合简化相关行政流程,并得以减免检附相关工资切结书等文件。

针对中介业者反映“取消外劳入国通报要求检附外劳住宿建物使用证明文件”部分,劳委会表示,为确保外劳住宿安全,雇主应依相关规定,在外劳入国后或接续聘雇三日内,检送依建筑法规定住宿类的使用执照,通报当地主管机关依外劳生活管理计划书实施检查。

考量申请核发或变更住宿类建筑物使用执照,须有一定程序及时程,为避免影响雇主往后申请聘雇许可时效,劳委会同意七月底前,雇主得以切结书切结办理申请住宿类建筑物使用执照或变更为住宿类建筑物使用执照,并自切结日起三个月内检送地方主管机关检查。

至于中介业者建议“调降各行各业求才基本工资”部分,劳委会表示,依相关规定,雇主聘雇外劳前应该先用合理聘雇标准办理本国劳工招募,若招募人数不足且符合申请条件,才得以申请聘雇外劳,以落实外劳补充性原则,保障本国劳工就业权益。

因此,劳委会也适时依据劳委会最近年度职业别薪资调查报告公布的行业薪资资料,并考虑一些像夜间轮班的特殊时程工作,应该提供更好的劳动条件,订定相关业别的合理聘雇标准,让雇主办理台湾劳工招募的劳动条件更为合理,以吸引台湾劳工就业,而不是以低廉薪资招募不到台湾劳工后,再向劳委会申请外劳。

劳委会强调,保障合法、打击不法中介业者为劳委会一贯立场;对于大多数业者用心经营,保障雇主及外劳权益,劳委会给予肯定;少数非法、不肖中介业者,从事超收费用、提供伪造证明文件及非法媒介等不法情事,将持续积极查处;还将加强推动优质中介制度,采取“奖优汰劣”措施,建立劣质中介业者退场机制,以导正人力中介市场使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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