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湾印花税100年“印”“证”万万税

人气: 18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13日讯】结婚证书、薪资、吃饭收据 统统要税

〔自由时报记者张瑞桢/中县报导〕中华民国“万万税”!今年刚好是台湾实施印花税制满一百周年,印花税又最能呈现台湾税负繁杂现象,昔日诸如死亡证明、结婚证书等想得到的证件,统统要贴印花税票,台湾甚至还有一段时间,出现印花税额每天变动的荒谬现象。

收藏家陈理厚与数位台中县民俗文物协会会员搜集的老旧印花税票,就能印证上述现象。陈理厚表示,最经典的印花税票,是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初期,尚未印制新税票,但一毛钱的税也不能少收,于是把日本政府留下税票,盖上“中华民国台湾省”继续使用。

上述现象仍比不上税额每天不一的夸张现象。陈理厚说,台湾印花税始于明治四十一年(西元一九○八年 ),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初期,台湾与中国流通货币不一样,台湾使用台币(现称旧台币 ),国民政府于中国采用的法定货币,是由四大银行发行的“法币”,该法定货币却迅速贬值。

在中国通货膨胀严重,“扛一袋钞票只能买一粒馒头”下,台币与法币购买力差距也愈来愈大,台湾印花税率又是援用中国施行的“印花税法”,税率相同但货币购买力却不一样,就出现课税不公现象。


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初期,继续使用日本印花税票盖章(右),之后才发行新税票(左)。//自由时报

结婚证书右上角,贴有四角印花税票。//自由时报

国民政府只好于一九四八年初,每天公告法币与台币交换的汇率,却又导致长达十一个月时间,台湾印花税额每天随汇率变动不一的荒谬现象,后来历经多次修正,印花税制才逐渐稳定。

当年只要想得到的证件都要课印花税,以一九四三年日治末期公告的税率表显示,证书类每件三元,商事类课征五角至千分之四不等税额。


学习驾驶证也要贴印花税票。//自由时报

国民政府更把这种能聚沙成塔的印花税,发挥得淋漓尽致,护照、结婚或毕业证书、死亡证明书、员工薪资表、吃饭收据,统统要贴印花税票,连订一份报纸每月廿四元的收据,也要逐一贴一角税票,即使是临时性的学习驾驶证,也要贴税票,堪称中华民国“万万税”!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