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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要求查泄密 特侦组传讯三媒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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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十九日电)特侦组侦办前第一家庭疑洗钱案,近日内展开多次传唤、借提被告及搜索行动。法务部认为部分报导有泄密情事,于特侦组十七日搜索三家金控公司之际,发出特急函件,要求特侦组调查是否有检察官涉及泄密。特侦组今天传唤三名记者到案,了解消息来源,近日内将正式分案侦办。

据了解,特侦组今天下午由主任陈云南正式在侦讯室对记者展开讯问,现场有书记官誊写笔录,讯问前还晓谕证人权利、义务,并于讯后要求记者具结签名,与一般案件讯问相同。其中一名记者离开特侦组后表示,“撰写新闻都要被检方调查,简直是侵犯新闻自由”。

据指出,法务部十七日要求特侦组调查的共有四篇新闻,包括中国时报“企业金控汇款扁家 检将大搜索”、联合报“吴淑珍涉收贿 特侦北检将就讯”、联合晚报“企业行贿扁家?今下午大搜索”及自由时报“扁珍共列收贿、洗钱被告”。

特侦组为厘清报导是否涉及泄密,下午传唤四篇报导的撰稿记者,除其中一名记者人在高雄不便到案外,其余三人均前往特侦组说明。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记者表示,民众有知的权利,记者或透过询问相关当事人,或透过长年跑新闻的经验研判检调动作,若恰与事实相符,不能代表他接受公务员泄密,法务部作法侵犯新闻自由。

这名记者指出,特侦组密集侦办扁家洗钱案之际,法务部多次就报导内容要求特侦组调查泄密,这种行政介入案件侦办的模式,过去绝无仅有,简直是“企图帮助阿扁脱罪”,与另一院级机关屡次发函调查办案疏失的方式并无不同。

法务部除十七日发函调查泄密外,法务部八日也附上十九篇剪报,要求特侦组调查泄密。一位不愿具名的特侦组检察官表示,除了劳心劳力侦办扁案外,还要接受调查泄密,真的是心力交瘁,媒体报导是否与实情相符,或者有协办单位泄密?法务部应一并查明,才能还给检察官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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