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兆丰金:购并原则 应与股东利益一致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永昌台北八日电)报载政府有意牵成兆丰金合并台新金,但全案传已破局;兆丰金今天表示,兆丰金对外购并原则不变,如与兆丰金股东和同仁最大利益一致时,是乐观其成,至于台新金单一最大股东新桥资本向兆丰金融资,目前缴息正常。

报载财政部和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六日晚间曾与台新金董事长吴东亮协商台新金并入兆丰金的可能性,但不久就传出破局,根据了解,兆丰金董事长王荣周当时并未出席。

新桥资本2006年以新台币二百七十亿元入股台新金成为单一最大股东时,二成资金是自备款,其余二百零八亿元是由雷曼兄弟居中介绍,以台新金的普通股、特别股和可转债向兆丰金融资。

新桥资本入股台新金的融资联贷案,由兆丰金主办,并由七到八家银行参贷,目前兆丰金对新桥融资余额仅二十亿元到三十亿元,新桥资本缴息正常。

由于台新金股价比新桥资本融资当时已有相当折价,是否需补足担保品也受外界关注,相关银行表示,如朝正面发展,将可比照隆力入股安泰银模式,即签订新约明订在一年半内不看融资担保品的维持率,待股价回升时,相关问题就可解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