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后龙地下爆竹工厂爆炸案 监院纠正苗县府

人气: 5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瑞弘台北八日电)民国九十六年底发生的苗栗后龙地下爆竹工厂爆炸案,经监察委员程仁宏调查后,监察院今天审查通过调查报告,对苗栗县政府提出纠正案。

程仁宏说,针对此案相关失职主管人员,监察院除要求行政院督饬所属重新检讨议处之外,并将全案移送法务部依法速予查明是否有公务员涉及“因废弛职务酿灾”及“包庇本案地下工厂违法存在”等相关刑责。

程仁宏下午在监察院召开记者会表示,民国九十六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发生苗栗后龙地下爆竹工厂爆炸,造成九人死伤,经过一个月调查,发现苗栗县消防局共有包括未落实执行地下爆竹工厂全面清查等五大违失。

他指出,苗栗县消防局、警察局及负责监督的苗栗县政府都有重大违失,因此依照监察法第二十四条提案纠正,移送行政院转饬所属确实检讨改善,并于两个月内将改善措施和结果函复监察院。

程仁宏说,近十年国内发生爆竹烟火灾害二十四件次,伤亡达一百二十九人,其中死亡人数四十五人,受伤人数八十四人,相关公共安全事故一再发生,严重戕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态严重,消防主管机关对爆竹烟火管理业务责无旁贷。

第四届监察院列出二十四件重大指标性案件,程仁宏说,本案为首件完成调查报告,并提出纠正案者,也是首件弹劾案,已移送司法院公惩会审议。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