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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费券明年过年前一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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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郑静综合报导)台湾行政院宣布将发放每人新台币3,600元消费券,为寻求立法院支持,经建会主委陈添枝昨天到立法院进行专案报告。陈添枝表示,由于全球经济成长力道趋缓,以出口为导向的台湾,明年GDP(经济成长率)一定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藉由提振国内民间消费是经济成长的重要手段。陈添枝也指出,如果以乘数效果计入,消费券对于GDP的贡献将大于0.64%。

不过,民进党立委李俊毅质疑,以台湾民众每人年消费新台币31万5,280元计算,3,600元的消费券,约占平均每人每年消费的1%。以消费券总新台币800多亿元计算,对GDP的贡献也只有0.6%。

对此,陈添枝认为,0.64%是保守估计,后续还能发挥乘数效果。他说,一个消费者到店家买了东西,他有消费,店家有收入,也就是第一波的消费会带动第二波的消费,创造就业,这些成果都会出来。

立委:不如直接发现金

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昨天表示,不反对政府发放消费券新台币3,600元,但印制消费券是多此一举,且会弊端丛生;与其发放消费券,不如直接发3,600元现金。

赖清德说,发放消费券所耗费包括印刷、邮寄等行政成本,可达80亿至100亿元之间,与其发放消费券,不如直接发现金。

党籍立委陈亭妃表示,消费券适用范围限于有营业登记的店家,但依商业登记法规定,包括摊贩、家庭手工业者、民宿经营者可不用申请营业登记,这些业者、商家无法纳入消费券适用范围,有失公平。

党籍立委潘孟安指出,发放现金可降低发行成本,使用限制也较低,流通效率也较高,不用考虑防弊和回收机制,更可以嘉惠没有发票的摊贩。

党籍立委蔡煌琅表示,富人拿到消费券后捐赠抵税,等同没有消费,穷人花消费券和拿现金效果有何不同?政府应直接发现金给人民,效果才能普及包含摊贩业等各行各业。

发放方式力求快速便民

此外,陈添枝还表示,目前设计消费券开始发放的时间为明年1月18、19日。他强调,因涉及印制作业和立法程序,时间非常紧迫。

内政部长廖了以昨天表示,消费券发放的方式还在研究中,可能透过邮局系统,或是透过户政单位系统,一切朝简政便民、最快、最准确的方向努力。

国民党立委吴志扬询问,是不是按照户口名簿发放,廖了以解释,户口名簿有时会有异动,因此还是要重新造册,由于消费券是每个国民都可以领,因此只要造册完毕,如果是由村里长按照清册发放,村里长就无须判断这个人是不是拥有资格,可以争取最大的时效。

吴志扬进一步询问,如果家里有植物人病患,可能钱会被其他人领走,或者像有的外籍配偶已经开始担心,不知道领不领的到,廖了以表示,这类的技术性问题,内政部已经注意到重要性,会研究相关措施,而外籍配偶的问题,只要他们拥有户口,就可以领。至于是否对看守所在押被告、监狱受刑人发放消费券?陈添枝表示,有国籍就发;监狱内若有零售店也可使用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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