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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人权 柴松林:尽义务权利才能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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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婷婷、陈亦伟台北八日电)中国人权协会名誉理事长柴松林今天在一场演说中表示,当前政治圈常灌输“人民应追求应有的权利”给民众,却忽略所有的权利其实都是相对的,唯有尽义务,权利才能得到保障。

过去十年间两度获得美国民主基金会颁赠“杰出民主人士”奖、被喻为创造公民社会先驱的柴松林,今天应洪钧培文教基金会邀请,在中正纪念堂演讲厅发表名为“人权保障.全民效法”的专题演讲,从天赋人权理论,到良好行政权力的实践,向在场民众详细解说其中的关系和脉络。

柴松林引用国父孙中山所言“有道德始有国家,有道德始有世界”,表示法律只是外在对人权的消极面规范,坚持原则、秉持正义、民胞物与的博爱精神,才是人权的崇高境界。

柴松林认为,人权的层次分为道德人权、法定人权、实际人权及人权运动等,这些都是每个人原本应享有的权利,但只有法定人权,才能确保人民在法律保障下,行使或享有权利,其余的人权层次则因欠缺法律规范,在保障度上不及法定人权,不过法定人权的范围仍相当有限。

他认为,当前政治人物常用“人民应追求应有的权利”灌输民众,却没有告诉人民,所有的权利都是相对的权利,而且应该要尽义务,权利才能得到保障。他并举欧洲为例,指出人民虽有取得个人档案的权利,或在行政机关对其造成伤害时,可提出求偿,但都必须在不伤害国家安全机密下才能进行,说明权利与义务必须相辅相成。

在谈到今后全球人权问题时,柴松林也开玩笑地表示,“美国是第一等强国,却是人权最不平等的国家,不过,欧巴马当选美国总统,应该是一种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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