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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猫减薪条款增列受台立院监督 周四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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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宏儒台北22日电)被称为“肥猫减薪条款”的“公司法”修正草案,朝野立委今天针对一定金额以上纾困案须受立院监督等热烈讨论;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决议,相关草案内容将留到本周四委员会议继续讨论。

因应金融海啸危机,立法院国民党团提案修正“公司法”,于第29条中增订“…中央主管机关应要求参与政府专案核定纾困方案之公司提具自救计划,并得限制其发给经理人报酬或为其他必要之处置或限制…”。

另在第156条中,增订“…参与政府专案核定之纾困方案时,应会同中央主管机关向立法院报告其自救计划,并得发行新股转让于政府,做为接受政府财务上协助之对价…”。

相关修正案内容,被称为“肥猫减薪条款”。

经朝野协商,委员会提案于第156条增订“前项纾困方案达一定金额以上者,由专案核定主管机关会同受纾困公司,向立法院报告其自救计划(立法院同意后始得动用)”;以及“前项规定之一定金额,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由于朝野立委对于“一定金额”意见不一,委员会最后仅通过“…参与政府专案核定之纾困方案时,应会同中央主管机关向立法院报告其自救计划,并得发行新股转让于政府,做为接受政府财务上协助之对价…”条文,其他修正条文将保留到本周四继续审议。

另外,委员会上午通过临时提案,政府纾困企业时,得视情况,要求纾困企业的董监事不可支薪,纾困期间不得裁员。

由于提案内容获朝野立委支持,经委会召集委员邱镜淳对中央社记者表示,相关决议倾向不纳入母法修法内容中,但可能以经委会主决议,要求订在施行细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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