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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声请回避 蔡守训照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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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林俊宏、刘志原、李欣芳、曾韦祯/台北报导〕昨天庭讯中,陈水扁认为北院由高层决议改由蔡守训所属合议庭审理,是慑于特定媒体及政治黑手淫威,弃守法官独立原则,是以行政干预审判,他并以高院法官陈宪裕的媒体投书,指蔡守训若审理此案,恐不合法院组织法,基此,陈水扁于开庭前即声请蔡回避审理,蔡守训则当庭谕知羁押更裁庭继续,扁的声请案另行分案由其他合议庭处理。

蔡守训说,依刑事诉讼法22条规定,以有偏颇之虞声请法官回避,不必立即暂停审理,他宣布全案回到12月12日起诉时状态,由扁陈述,但扁律师郑文龙又要求处理法官回避问题,蔡则要他“别岔开话题”。

扁律师质疑换法官

郑文龙当庭指出,本案原公开抽签由周占春审理,最后却由五位庭长开会,决定并案由审理吴淑珍国务机要费案的蔡守训审理,不符惯例,外界也有更多质疑,法官应回避。郑文龙强调,这是透过司法行政改变分案结果,没有必要,不能因外界声音就改变分案,害了周占春及北院。另名律师石宜琳向蔡说,蔡之前卅三件接押案都准押,可能会有执行职务上偏颇之虞,请庭上斟酌,蔡答称,“你声请要我回避,现在还要我斟酌什么?”公诉检察官李嘉明则说,律师声请理由不具体,未提到是蔡守训、徐千惠或吴定亚法官有偏颇之虞。

扁在声请书提及,少数行政司法高层密议,改变原有公开抽签之客观决定,思图操控审判结果,违宪违法,亦属应行回避之重要理由及事证,为本案埋下日后政治冲突之火种,诚为司法的一大悲哀。

郑文龙认为,在“法定法官原则”下,何等案件由何位法官承办,必须事先以抽象的、一般的法律明定,不能等待具体的个案发生后才委诸个别处理,否则只要控制少数法官,再令其承办重要敏感案件,则“法官独立原则”成为空谈,抽签分案可避免司法行政“以操纵由何人审判的方式来操纵审判结果”,但北院却改由密室协商分案,令人遗憾。

北院事后说明,本案是周占春主动签请并案,因蔡有不同意见,最后才由五位庭长开会议决,无外力涉入。

针对扁案由法官周占春的合议庭并给法官蔡守训的合议庭一事,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昨也质疑这很清楚是受政治压力等影响,假如可以任意挑法官,司法是做了很坏的示范!

对外界质疑扁案并案审理是政治力介入,以及除叶盛茂疑另有公务员向扁通风报信,法务部长王清峰则都表示不以为然,要求质疑者应先拿出证据;但她也承诺,农历年前将查明是否有人对扁泄漏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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