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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和平协议须待两岸建立互信后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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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江今叶台北31日电)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今天表示,两岸签署和平协议与军事互信机制,应在两岸关系建立互信后推动。目前处理的经济、文化交流,都是亟待解决的议题,也为累积互信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今天出席中国中央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时表示,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两岸在事关维护一个中国框架原则问题上形成共同认知和一致立场,就有政治互信基石,“什么事情都好商量”。

对此,陆委会发布新闻稿指出,总统马英九520 就职迄今7个多月,政府团队以积极善意推动两岸政策与大陆工作,并透过海峡交流基金会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的制度化协商机制,签署有利两岸人民的相关协议,显示两岸关系已出现明显和缓改善。

陆委会呼吁,两岸应该本着“搁置争议,追求双赢”,继续迈出稳健步伐,透过良性互动,共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

陆委会表示,政府现阶段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推动的两岸政策就是“不统、不独、不武”,也就是维持现状,未来政府仍将继续坚持此符合主流民意的施政方向。

新闻稿指出,两岸关系相关议题的开展与推动,仍应透过两岸制度化协商机制,在“对等、尊严”原则下循序推动,政府将坚持符合“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要求,积极与中共方面进行协商与沟通。

陆委会表示,两岸关系的改善与和缓,对台海、区域乃至世界和平均有重要贡献;有关和平协议与军事互信机制等议题,应当在两岸关系达到相当程度的互信后研议推动。目前双方处理的经济、文化交流事务与协商,都是民众最关切、亟待解决的议题,也都是为累积互信奠定坚实基础。

陆委会并呼吁大陆当局,应深刻体认台湾人民对于参与国际社会的期望与需求,将和平发展理念延伸至两岸在国际、军事与政治层面的互动,展现智慧开创两岸共存共荣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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