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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并北银案 绿营控告马英九等人涉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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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二十六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黄伟哲、无党籍台北市议员简余晏等人,今天到特侦组递状控告中国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马英九、台北市政府秘书长李述德等六人,在富邦金控并购台北银行期间涉及图利罪。简余晏指出,北市府在北银并购过程中涉及不法金额达新台币上千亿元,特侦组应尽速侦办。

上午前往特侦组递状的除黄伟哲、简余晏外,还有民进党立委陈亭妃与台北市议员李庆锋。被控图利者包括马英九与李述德、台北市副市长吴秀光、前台北银行董事长林基源、总经理丁予康及副总经理何昌明等五人专案小组。

告发状指出,马英九担任市长任内同意富邦金控并购台北银行时,北银四十四个分行共拥有三千五百四十五点六三坪土地,以及两万七千一百二十六点六坪楼地板面积的不动产,被告等人未作资产重估鉴价作业,迳以五、六十年代购入不动产价格,作为与富邦银行换股的计价基准,已损害台北银行股东及政府公帑,而有图利私人财团之嫌。

告发状表示,台北银行是于当时为业界体质最好的银行之一,逾期放款比率在2000年底才百分之二点一,在马英九公开台北银行下嫁政策后,到2001年十二月底,北银逾期放款在十二个月中提升百分之五十六,增加新台币四十五亿元,逾放比拉高为百分之三点一三;2000年第二季开始每股盈余因为大幅提列呆账准备而暴跌,由第一季的获利十三亿元,到第四季只剩一亿一千多万元。

2002年六月间,台北银行董事会审后同意并入富邦金控,台北银行的盈余竟又开始大幅提升,同时台北银行的呆账在2002年底被并后,又快速降回到原来的水准。准此,北银与富邦银合并前,北银所暴增的四十五亿余元,有意图图利富邦银行,而压低台北银行资产品质,进行损及台北银行所有股东不公平换股比率之嫌。

告发状中指出,台北银行获利能力为富邦银的二点七五倍,但被告等却让一股台北银行只能换取一点一四二股的富邦金控股份,这些都显示被告等图利他人的犯行。林基源等五人专案小组身兼台北银行法人官股代表,也涉及呆账异常提列,在台北银行财务报告上做不实记载以及违背职务行为。

另外,告发状表示,2000年一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公共工程会回复台北市政府函询,认为代理银行委托遴选属劳务采购,应适用政府采购法。台北市政府依此在2001年二月提案台北市议会,并于2003年六月二十六日通过“台北市市库代理银行遴选及委托自治条例”,市库代理银行遴选应依这项条例进行,马英九在2005年八月三日也于市议会宣布重新遴选。

不过,马英九于合并案前后,分别赴富邦招待所接受蔡家招待鱼翅宴,并于2006年十一月卸任市长前,在没遴选、没招标、没签约的情况下,直接批公文下令由富邦担任“代理市库”,将市府四百多个机关学校公款款项,平均月存量高达约六、七百亿元存款均放在富邦银行,而且六十亿元以下存款还不必付利息给市府。

简余晏等人认为,市府与富邦至今没有签订契约,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台北市市库代理银行遴选及委托自治条例,未经公开招标程序即指定特定业者从事业务,涉嫌图利富邦,放任市产缩水,特侦组应尽速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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